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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杀死一人辩护有力获无期

20099,杨义禄律师成功办理了一起辨故意杀人罪案件,杀人者汪某获无期刑

汪某是重庆市忠县善广乡人,他和妻子受二哥和二嫂毛某的欺负,乘他二哥外出,产生杀死二嫂毛某的想法。1995121419时,汪某携带木棒到毛某家,持木棒对毛某猛打,毛某被打后向外逃离。汪某追上毛某后继续持木棒猛击毛某头部,致毛某当场倒地。随即,汪某找来绳索缠绕紧勒毛某颈部,致毛某当常死亡。之后汪某携带妻儿连夜逃到浙江、上海等地躲藏。重庆警方以故意杀人对此案立案侦查,向全国发出通缉,20095月公安机关将汪某抓获归案。

汪某抓获归案,汪某的亲人在上海、浙江、重庆咨询很多著名法学专家,都认为重庆系严打时期,且汪某犯罪手段残忍,没有什么依法从轻处理的情况,想保汪某的性命非常难,万般无奈,汪某的姐姐在他人的介绍下,委托杨律师为汪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杨律师认真分析案件,到案发地调查了知情群众,收集到毛某不仅长期无理欺负汪某家人和其他群众,当地群众联合要求对汪某从情处理的书面材料等重要证据。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汪某提起公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杨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指出,虽然汪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受害方有严重过错,社会的谅解,汪某认罪悔罪真诚等依法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重庆市二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杨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对汪某判处无期徒刑。

杀死一人外逃10余年的汪某,在几乎面临死刑的情况下,又重获了生的希望。

 

 作者:忠县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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