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共26条,包括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即明确人身保险利益主动审查原则,防范道德风险;细化死亡险的相关规定,鼓励保险交易;明确体检与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维护诚实信用;明确保险合同恢复效力的条件,维持合同效力;规范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保护受益人的受益权;规范医疗保险格式条款,维持对价平衡。
此外,司法解释还对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保险金给付、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推定、故意犯罪如何认定等问题作了规定。
据介绍,当前,随着人们对人身和健康的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人身保险中,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为41752件,而2015年前10个月的案件数即为91555件。
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说,受制于各方面原因,保险法中保险合同章所占的比重轻,相关规定较为原则,未能满足保险市场发展和保险审判实践的需要。司法解释的出台,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当事人纠纷,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