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乌杨镇黄先生电话咨询重庆电视台:他与本村以外的村民达成了土地流转协议,内容是将自己的承包耕地流转给他修建住房,该村民支付他土地费7万5仟元,怎么的土地流转是否受法律保护。
律师点评:《宪法》第10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同时《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文件还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从以上法律、政策规定,则可以理解土地使用权流转和买卖土地的区别。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而土地买卖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以货币的形式将土地卖给他人,归买土地者任意处置,卖方不保留使用权的行为。两者最关键的一点区别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本案明显是土地买卖行为,应该依法受到法律的追究。
此文系重庆电视台新闻频道节目,由杨律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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