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老宅增值百倍价值千万 74名后人法庭析祖产各执一词
南京史上最大房产继承案堪称“教科书”
法制日报记者 丁国锋
一百多年前,一个名叫李均泰的安徽男子来到江苏南京,经过一番努力经营,成为“下关首富”,并于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在下关置下一片房产;
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这处百年老宅面临拆迁。围绕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李均泰的后人争执不断,其中一人将家族其他族人告上法院……
4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备受关注的南京李家百年房产继承案。
据了解,这处产权面积达800多平方米的老宅涉及继承人范围总计130余人,经法院办案人员几个月的努力,才梳理出了李氏五代族谱,最终确定了74名有继承权的李家后代。该案的审理,也刷新了建国以来继承案件史上的数个纪录。
5代族谱70余人
老宅拆迁促“团聚”
据了解,李均泰有5个儿子,起诉的是其第五个儿子李云生的重外孙女谈欣。
而说起这套争议房产的历史,还要追溯到清同治三年。据了解,当年李氏的曾祖父李均泰曾从安徽到南京经商,一度十分发达,置地的四主界限为东护城河、南许姓、西官街、北火神庙。
1935年,因为地契在多年前被火烧掉,李均泰的第二个儿子李殿甲向民国政府重新申请土地所有权登记。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3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制作了一个以李家第三代中李文昭、李文亮、李文思、李文涛、李文馨以及第四代中的第一个男孩李正瑞为共有人的房契,不过房契并未发放。
这套继承人多达130多人的房子,位于下关区热河路103巷。
记者看到,“身处”南京渡江纪念碑附近的103巷闹中取静,经过年岁的打磨,这套房子虽然已经非常陈旧。但从考究的青砖上依稀能看出这家主人曾经的辉煌。记者从前门走到后门,要穿过好几个房间的走廊,非常宽敞。
据了解,因为城市化改造,目前该房屋已被列入拆迁范围,而这家人之所以闹到法院,也完全因此而起。
由于历史原因,等待拆迁的老房有800多平方米。据了解,同样地段的拆迁安置价格,约为每平方米7000元至8000元。
下关法院法官告诉记者,目前一个棘手的状况是,所有享有房屋继承权的人分别发端于李均泰的5个儿子,而他们对于补偿金的份额如何确定,分别形成了不同的意见。
据了解,李均泰5个儿子的子孙中,数长子这房人最多,最小的儿子五房这边则只剩下了3个人,其中一个甚至情况不详。
作为五房的子孙,原告谈欣认为应该按照地契上有登记姓名的6个人来分,也就是6份,所以他们自然占六分之一。但其他各房的人则认为,五房现在已经没有李姓的子孙,不应该拿这么多。为了在家族内达成一致,期间,这些后人们还开了差不多20次大小会议,但最终没有达成一致。
2009年8月,五房子孙谈欣及其父亲作为原告,将包括家族中辈份最大的李文思等35位家族成员正式起诉到下关法院。
“因为人多,连原告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有多少人。”下关法院民一庭庭长、此案的承办法官夏雯告诉记者。为此,承办法官于2010年1月间,前后召开2次公开听证和协调会,召集家族中共5房的代表核对族谱,还根据部分当事人提出的新线索,远赴河南、湖北、湖南调查取证,查实并依法追加了5名继承人,使包括2名原告在内的继承人范围扩大到74人。
后人上法庭定份额
提出两种分配方案
4月30日上午,这起“史无前例”百年继承案在下关区法院1号法庭举行,因为人数众多,正式开庭前仅核实继承人身份就花了20分钟左右。
由于当天的庭审涉及到了份额分配的实质性问题,因此气氛有些紧张。作为被告的72名有继承权的李家后代从山东、湖北、海南等地纷纷赶到南京,由此也扯出了很多家族中的恩恩怨怨,最终都归到了房产份额问题上。
谈欣在宣读起诉状时,要求法院判令原告享有祖宗财产六分之一的权益。而其他各房代表则表示希望法院依法析产。
当原告谈欣表示要拿她这一房份额中的90%时,甚至还引发了法庭的一阵哄闹。
期间,原被告之间多次为了陈年旧事展开争执,合议庭法官不得不多次高声提醒原被告注意法庭纪律。
李氏后人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分配方案,但归结起来,主流的方案有两种:一种是分成75份,就是按照该房在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所住的有据可查的75人,平均分配。这种方案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其造成的事实在法律效力的认定上存在大量不确定性和争议性,所以几乎没有得到其他人的附和。
另一种意见是实行“5+1”的分法,也就是按照“五房”+“长房长孙”的分法,各占六分之一。所谓“五房”,就是把这些当事人按照血缘关系,分别归到李均泰五个儿子的谱系中,各家派代表领一份,回去以后在各房内部自行重新分配。而之所以要把长房长孙单列出来,是因为其对家族贡献较大,长房长孙在拿到了自己所有的六分之一之后,还要再次参与整个长房内部六分之一份额的分配。
目前,各当事人比较倾向于“5+1”的分配模式。
但对于多加给大房的1份,大房的27个继承人之间的观点再次难以调和。
大房长子李文治的两个孙子提出,多出来的应该按照习俗,由长房长孙继承。对此,大房次子李文昭的后人表示了强烈反对。
“长房长孙的概念,不合法,是一种封建特权,不应当支持。”其中,一名作为被告的继承人向法庭建议,那一份应当由长房的3个儿子再次均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不少继承人接到法院的通知,都感觉“不可思议”。
“简直有一种天上掉下馅饼的感觉。”一名参加庭审的继承人吕恒清在庭外告诉记者,她的祖母李文琴属于五房,目前5个子女及其后人都分别在海南、山东、湖北和上海,一直到法官费劲力气在湖北荆州找到其中一名后人,才将几个兄弟姐妹们联系上,他们也才知道有这件事。
“拿多少钱并不是我们最关心的,兄弟姐妹能聚在一起非常不容易,亲戚们见面更不容易,我们珍惜的是这份亲情。”吕恒清说。
据法官透露,其中的几房继承人内部有可能在份额内达成协议,预计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于本月内宣判。法制日报南京5月5日电
办案人语
庭审结束后,此案承办法官夏雯告诉记者,该案中除了正常顺序继承之外,还包含了代位继承、转继承等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堪称法定继承类案件的教科书。
夏雯说,因第一顺位继承人已全部去世,目前大部分人牵涉到转继承,即因为父辈已经去世,按照正常顺位继承,但也有少部分人父辈先于祖辈去世,涉及到代位继承的法律关系。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该地段的拆迁安置价格,该房屋的价值将近1000万,但由于案件本身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仅仅对继承人的份额进行确认,预计最多的继承人将分到近十二分之一,而最少的可能只有几百分之一的份额。
本报通讯 员王世楠许国洪本报记者常鑫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10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宣判。其中,运输1000多克毒品海洛因的被告人卓礼建被一审判处死刑,其他1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卓礼建,1968年出生,系藤县和平镇农民,2005年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9年9月28日,卓礼建为了获取高额的非法利益,从南宁市搭乘客车将海洛因运输回藤县太平镇。客车途经平南县西江大桥底时,卓礼建正准备换乘其他车辆返回藤县太平镇,被守候在旁的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卓礼建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搜出3块白色块状粉末,共净重1015.3克。后经检验,这3块白色块状粉末均检出海洛因成份,其海洛因的含量为58%至59%。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卓礼建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是毒品而以随身携带的方式进行非法运输,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运输毒品罪。同时,卓礼建运输毒品海洛因达1015.3克,数量大。另外,卓礼建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又犯运输毒品罪,属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法制日报)转于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