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记者 冯浪涛 通讯员 易江徽)“感谢家乡的律师,感谢家乡县委、县政府的无私帮助……”11月1日,已在山东某看守所关押一年多时间的忠县籍农民工万书国,终于盼到山东省某县人民法院一纸裁定,重获自由。当他得知家乡律师为其作的有力辩护后,第一时间打电话向重庆冠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感谢。
因劳务纠纷,忠县农民工遭刑拘
今年45岁的万书国,是忠县花桥镇大柏村村民,长期在外从事建筑工作。
2011年,浙江某建设集团将承建的山东某县一工厂的厂房全部劳务转包给万书国,万书国又将分包的劳务分工程承包给几个农民小包工头。后因发包方与万书国发生纠纷,导致万书国手下的小包工头的劳务费无法支付。
去年7月,这几个小包工头带领农民到某县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8月2日,某县劳动行政部门在受理后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8月13日,山东某县公安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为由,将已经回到忠县办事的万书国刑事拘留。
9月26日,万书国被山东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家乡律师相助,发现案子有疑点
万书国被山东警方刑拘后,他的家属立即向忠县县委、县政府及县司法局、信访办求助。忠县各级、各部门相当重视,就此进行专门研究,经万书国家属同意,推荐县冠凯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辩护人为万书国提供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律师立即连夜赶往山东某县会见了万书国,并到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调阅相关材料。
通过研究分析案卷材料,律师发现本案多处疑点:万书国所欠款项是手下几个包工头的工程款,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报酬,因此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万书国属于农民工,按照法律规定,用工主体应该是浙江某建设集团;万书国并没有收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将要求支付工资的通知书,欠缺拒绝支付的法律要件;某县公安局刑拘时间明显超期。
检察院撤回起诉,农民工重获自由
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忠县律师据理力争,认为万书国不构成犯罪,缺乏构成该罪的实质要件。
检察机关要求法院延期审理,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依然没有提供实质证据,检查院又变更起诉,并要求公安机关再次侦查。
再次开庭审理中,忠县律师提出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审理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无权行使侦查权。
今年10月,山东某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了检察院的撤诉,被关押1年多时间的万书国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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